各相关药品供应企业:
经朝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拟对市标内部分常用低价药品采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价格调整所涉及产品范围为2014年12月在朝阳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价格申报并与原采购价格不一致的常用低价药产品。(见附表)
2.调整方式及时间:所涉及产品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7月5日前利用本企业账号密码登陆朝阳市药品集中采购网-“低价药管理”—“低价药价格调整”功能进行最后价格确认和成本分摊服务费比率填报,并请随时关注平台相关信息及数据的发布与调整。
3. 承担本次价格调整产品配送业务的配送企业要做好与相关投标企业的沟通协调和相应的调整工作。
朝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